黄毅诚(1926年10月),曾名黄鲁湖北枣阳人,高級工程師,原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黄火青之子。

黄毅诚
出生1926年10月
 中國湖北省枣阳
民族汉族
母校延安自然科学院
职业工程師、政治家
亲属黄火青(父)
奖项友谊勋章

生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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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毅诚早年参加新四军,随后赶赴延安,毕业于延安自然科学院,曾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支部书记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担任沈阳第一机械总厂分厂厂长,随后赶赴苏联学习,回国后担任哈尔滨汽轮机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,此后历任东北发电设备制造公司北京重型电机厂厂长兼总工程师。文化大革命后,调入国家计委,此后历任计委副主任,并组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。1984年,兼任西藏经济小组组长。[1]

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,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长,领导编制了能源工业“八五”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。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八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1997年11月至2003年9月任中俄友好、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中方主席。[2]

荣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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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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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黄毅诚:能源长征路上的摇滚. 凤凰网. [2011-09-25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-06-10). 
  2. ^ 陈玉洁. 黄毅诚:青山在 人未老. 和讯网. 2005年7月13日. 
  3. ^ 叶利钦为中方人士授“友谊勋章”. 中新社. 1999年12月11日 [2019-06-19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-08-02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