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无择(1011年—1084年),字择之北宋政治人物,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,历任南康军知军、海州知州,淮南、广东提点刑狱公事,后入直集贤院任职。皇祐年间,出任袁州知州,后转为同修起居注知制诰,再加授龙图阁学士、权知开封府等职务。此后,担任郑州、杭州知府。宋神宗即位以后,王安石与其同任知制诰,两人后来因故发生嫌隙,祖遂与王安石交恶。熙宁变法后,《宋史》载王安石为了排除异己,暗示监司罪责祖无择,明州(今浙江宁波)知州苗贪污事发,御史王子韶出使视察两浙路,案件牵连到祖无择,而王子韶是一个小人,请求上级把祖无择从开封府押解到远离首都的秀州(今浙江嘉兴)狱中,等到案件审查完毕,祖无择并没有贪污受贿,只是有违礼制,最后贬为忠正军节度副使。不久之后,祖无择恢复光禄卿、秘书监、集贤院学士等职,主管西京御史台,又移改任信阳知军,最后在任上去世。[1]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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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脱脱.   宋史·祖無擇傳. 维基文库. 元代 (中文).